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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修正「科技部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三點,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說   明:
 一、檢送「科技部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三點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各1份。
 二、為簡化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之經費結報作業,凡本部補助研究計畫原始憑證實施就地查核者,申請機構向本部辦理研究學者人事經費結報之相關支出憑證,改依本部「補助經費原始憑證就地查核實施要點」之規定辦理,免將原始憑證全數送本部辦理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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