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月的25日中午12點,開放預約下個月的時段。若25日為國定假日時(含星期六日),則順延至上班日中午12
點開放預約。
2.請於一週前(不含假日)提出申請並請先到研究發展處行政組網頁瀏覽詳細之使用規定或逕洽設備管理人
員。
3.經參加講習,通過考核後,可自行操作使用,自行操作之收費標準請參考「自行操作」部分;委託服務之收
費標準請參考「委託服務」部分。
4.另各儀器之設定嚴禁擅自更改,若擅自更改設定及不當使用,致使設備發生異常事項,應負賠償責任並禁
用。
5.請自行購買試劑及相關耗材,完成反應後,再上機。
6.敬請參閱「中國醫藥大學研發處貴重儀器設備使用及管理辦法」並確實遵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