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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醫藥大學 環安室 生物安全組
 

   最新消息

1. 管理編制

2. 生物安全第二等級(BSL‐2)實驗室申請

3. 基因重組實驗申請

4. 感染性生物材料申請

   4.1. 第二級以上感染性生物材料異動申請

    4.2. 感染性生物材料輸出()申請

    4.3. 生物材料使用申請

    4.4. 生物資源連結

5. 疾病管制署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e學程

6. e等公務 園學習平臺

7. 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資訊系統

8. 感染性生物材料簽審通關系統

9. 相關法規

10. 一般生物安全須知
 

實驗室生物安全查核作業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實驗室生物安全


【115年實驗室生物安全查核基準】

115年實驗室生物安全查核作業手冊】


【115年實驗室生物安全受查核單位自評表】

【檔案如下方附件列表】 
  • BSL-2實驗室及RG2保存場所自評表填寫說明:
  • 受查核單位除須填寫「生物安全管理組織」自評表外,其所設保存/使用非管制性生物材料之RG2病原體的保存場所或BSL-2/ABSL-2實驗室,亦皆須各自填寫對應之自評表,並經設置單位生物安全管理組織審核;惟提交自評表予衛生局時,僅須提供生安管理組織及本次排定受查核實驗室/保存場所之自評表及相關資料即可。
  • 受查核單位設有BSL-3/ABSL-3/BSL-4實驗室/TB負壓/RG3保存場所,且同為本年度「115年高防護實驗室、使用或保存第三級危險群以上病原體/管制性病原、毒素之實驗室或保存場所生物安全查核」查核對象,得免填及免提交生物安全管理組織之自評表。
【115年實驗室生物安全查核作業說明會】
  • 115年4月28日下午2時以視訊連線方式召開本年度查核作業說明會,請各地方政府衛生局依函文所示連線方式準時與會。
  • 查核作業說明會資料 1150429更新。

【115年實驗室生物安全查核作業相關問題聯絡窗口】

  • 本署承辦人周先生(02-23959825分機3899)

 

                

中國醫藥大學 環安室 生物安全組 台中市學士路91號 886-4-22053366  分機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