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實驗室生物安全查核基準】
【
115年實驗室生物安全查核作業手冊】
【115年實驗室生物安全受查核單位自評表】
【檔案如下方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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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L-2實驗室及RG2保存場所自評表填寫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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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查核單位除須填寫「生物安全管理組織」自評表外,其所設保存/使用非管制性生物材料之RG2病原體的保存場所或BSL-2/ABSL-2實驗室,亦皆須各自填寫對應之自評表,並經設置單位生物安全管理組織審核;惟提交自評表予衛生局時,僅須提供生安管理組織及本次排定受查核實驗室/保存場所之自評表及相關資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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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查核單位設有BSL-3/ABSL-3/BSL-4實驗室/TB負壓/RG3保存場所,且同為本年度「115年高防護實驗室、使用或保存第三級危險群以上病原體/管制性病原、毒素之實驗室或保存場所生物安全查核」查核對象,得免填及免提交生物安全管理組織之自評表。
【115年實驗室生物安全查核作業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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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4月28日下午2時以視訊連線方式召開本年度查核作業說明會,請各地方政府衛生局依函文所示連線方式準時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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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核作業說明會資料 1150429更新。
【115年實驗室生物安全查核作業相關問題聯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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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承辦人周先生(02-23959825分機3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