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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科技部107年貴重儀器共同使用服務計畫申請案,自106年5月3日(星期三)起接受申請,請申請機構於106年6月23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備函送達本部,逾期恕不受理,請查照轉知。
說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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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本部107年貴重儀器共同使用服務計畫申請案,自106年5月3日(星期三)起接受申請,請申請機構於106年 6月23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備函送達本部,逾期恕不受理,請查照轉知。 說 明: 一、本案補助之目的在充實大專院校貴重儀器並促使資源供研究人員有效使用。 二、106年已參與「科技部貴重儀器共同使用服務計畫」提供服務的儀器項目,可提貴儀運作計畫之申請;獲評選為 本部105-109年補助之貴重儀器使用中心之學校(台灣大學、台灣師範大學、中央大學、清華大學、交通大學、中 興大學、中正大學、成功大學、中山大學等九校)可提貴儀購置計畫之申請。 三、目前未參與「科技部貴重儀器共同使用服務計畫」、有意願提供服務的儀器項目,符合於民國98年(含)後購買、 且購置金額在500萬元以上者,可提貴儀運作計畫之申請。 四、每部儀器需由一位儀器負責教授填寫貴儀計畫申請書。 五、屬本部補助之貴重儀器使用中心之九校的貴儀計畫申請案,須另由該校之貴儀中心彙整後,填寫一份貴儀總計畫 申請書。 六、非屬上述九校的運作計畫申請案,若同校有超過一件運作計畫申請案,須由該校一位教授彙整所有運作計畫申請 案,另填寫一份貴儀總計畫申請書(其中表M201、M204、M206可不填寫)。 七、本計畫自民國107年1月1日開始執行,至多二年。 八、屬本部補助之貴重儀器使用中心之九校,其運作計畫之申請案可依需要自行選擇為一年期或兩年期計畫,購置計 畫及總計畫申請案仍為一年期;非屬上述九校的運作計畫申請案僅得申請一年期計畫。 九、此申請案需由線上製作申請書等各類表格,申請時請務必至本部網站,進入「研究人才個人網」,下載107年度 貴重儀器共同使用服務計畫專屬申請表格製作申請書,於截止日期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將申請案送達本部。 十、本案請依「科技部補助貴重儀器共同使用服務計畫作業要點」辦理,該要點與「貴重儀器共同使用服務計畫合約 書」及「貴重儀器共同使用服務計畫執行同意書」,請逕自本部網站下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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