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修訂本會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研究工作報告表」與 「『延攬研究學者執行專題研究計畫』研究工作報告表」及 新增「受延攬人之具體工作績效或成果-量化效益表」,並 自99年9月1日起實施,請 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本會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業要點」第十點及「延 攬研究學者執行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點(三)規定 ,本會核定補助延攬之科技人才(含研究學者)應於補助期 間結束後二個月內,線上繳交研究工作報告,並向本會辦理 結案,合先敘明。 二、自本次修正施行日(99年9月1日)起,受延攬人應依本會規 定格式填寫「研究工作報告」後,由申請人至本會網站「補 助延攬科技人才及兩岸科技交流線上作業系統」項下線上繳 交電子檔及登錄「受延攬人之具體工作績效或成果-量化效 益」。 三、本工作報告表及量化效益表,請至本會網站(http://web 1.nsc.gov.tw/)「學術研究」項下「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 」之「延攬科技人才」項下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