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明: 一、依行政院107年2月5日函同意修正實施之「延攬及留住大專校院特殊優秀人才實施彈性薪資方案」,本部整合原「科技部補助大專校院獎勵特殊優秀人才措施」及「科技部補助大專校院延攬特殊優秀人才措施」訂定旨揭作業要點,俾鼓勵科研人員積極投入研究,推升我國研發能量。 二、檢送「科技部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作業要點」總說明及全文各1份。 三、未來符合上開作業要點之申請機構,由本部另函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