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來文機構:科技部
依據科部科字第1090009821號函辦理
說明:
科技部109年2月5日科部科字第1090007692號函說明一(三)(略以):「申請案件之會議舉辦時間:須為109年4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間;......。」等語誤繕,茲更正為「申請案件之會議舉辦時間:須為109年4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間;......。」,請查照。
有意申請者,請於109年3月31日(星期二)中午前完成相關申請作業,並請務必來電(分機1501)告知,逾期不候!!
一、旨揭補助案作業期程如下:
(一)系統受理申請日期:自109年3月1日(週日)至3月31日(週二)止,以申請機構於線上系統送出時間為憑;申請人應於線上申辦系統提出,並應由申請機構於線上申辦系統逕為彙送本部,毋須備函。
(二)預定審查結果公告日期:109年6月1日(週一)(因5月31日適逢週日故順延一天)。
(三)申請案件之會議舉辦時間:須為109年4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間;因採事後歸墊方式補助,故無須俟公告審查結果後始得舉辦研討會。
二、為鼓勵與國際性學術組織聯合舉辦國際大型學術會議,請申請人詳填外籍學者參與人數及國家數 (含我國至少3國以上,惟不包含大陸地區及港、澳),俾利審查。申請案經審查後未獲補助者,不得提出申覆。
三、旨揭補助案之作業要點及注意事項等資訊,請至本部科教國合司網頁查詢(網址:https://www.most.gov.tw/sci/ch)。
四、本案聯絡人:
(一)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本部科教國合司業務承辦人孫小于科員,Email: hysun@most.gov.tw。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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