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會「補助跨國產學合作交流及專業人才培訓計畫」自99年 10月15日起停止受理申請,請 查照轉知。 說明:本會於96年9月11日以臺會合字第0960047482號函知各單位 之「補助跨國產學合作交流及專業人才培訓計畫(簡稱飛鷹 計畫)」係依據行政院95年10月26日院臺經字第095009316 5號函所頒「2015年經濟發展願景第一階段三年衝刺計畫」 而擬訂之專案計畫,經檢討已完成階段性目標,故自99年1 0月15日起停止受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