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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科技部【109年度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申請】開放系統申請,敬請符合申請資格者,詳閱說明。

說明

一、申請條件

依照本校中國醫藥大學獎勵特殊優秀人才作業要點辦理(如附件)。

*敬請申請者詳閱作業要點第二點及第四點規定:

第二點: 獎勵對象及獎勵人數:

(一)獎勵對象(需均符合以下五項者):
1.本校現職編制內特殊優秀專任研究人員(指學術研究、產學研究、或跨領域研究傑出人員),不
含教學績效傑出人員、行政工作績效卓著人員、自公立學校(或公立學術研究機構)退休人員。

2.申請機構編制內專任教學研究人員,如依相關規定被借調人員,由借調機構提出申請。

3.近五年內(104.01-108.12)曾主持科技部補助具研究性質之專題研究計畫四年(含)以上者,其中助理教授級教師規範如下:
(a) 該年度有執行科技部補助具研究性質之多年期專題研究計畫者。
(b) 該年度以第一或通訊作者發表於期刊IF值大於或等於5之論文。
(c) 或近三年(106.01-108.12)以第一或通訊作者發表之年平均論文數高於或等於2篇以上者。
(d) 以上(b)及(c)應至少符合其中一項。

4.該年度曾申請科技部補助之大專學生研究計畫者,惟第一年新進人員不受此條件限制。(註:申請109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者)

5.近三年(106.01-108.12)以第一或通訊作者發表之年平均論文數高於或等於3篇以上者。期刊領域排名前5%,或IF值大於等於7之論文,每篇以2篇計列;期刊領域排名前1%,或IF值大於或等於10之論文,每篇以3篇計列(本要點所指論文指收錄於Web of Science™ Core Collection之original article為準,且一篇論文只計列一人一次)。

(二)獎勵人數:以不超過本校編制內專任教師的20%為限。

(三)本要點已針對就論文獎勵金補助方式進行修正,除可領取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外,亦可依獎勵排序級距支領論文獎勵。詳細支領門檻請參閱附件。

 v申請人須同時符合科技部規定: (107年5月8日訂定)

依「科技部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作業要點」第三項第一款規定:

(一) 獎勵對象:申請機構內教學研究人員,且於補助起始日前一年內(108.08.01-109.07.31)曾執行本部補助研究計畫,並具備下列資格者:

1. 符合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規定之計畫主持人,且經申請機構審核機制認定為學術研究、產學研究或跨領域研究之績效傑出者,不含教學績效傑出人員、行政工作績效卓著人員及已依相關法令辦理退休之人員。
2. 如為申請機構於補助起始日前一年八月一日後聘任之人員,須為國內第一次聘任,不得為自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或學術研究機關(構)延攬之人員。

第四點: 獎勵補助支給原則 (節錄):

 (一)依近5年CJA (正式論文、專利、技術移轉) 總積分(計算方式如附表)及執行校外計畫總經費 (校外各機構補助之研究計畫、技術移轉、產學合作實質收入)分別排序,依其佔總申請人數的百分比計算得分,CJA分項佔總分之70%,計畫經費分項佔總分之30%,依比例加總計算後再行排序:
上述計算之每篇論文,每件專利及每件技轉限一人申請。
(有關產學合作及技術轉移實質收入部分有任何問題,請電洽產學合作處)。

二、申請方式:

學術研究管理系統→申請作業→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申請作業→進入2020年度申請畫面

三、系統開放起訖時間:

申請開放時間:民國109年4月10日(週五)起

申請截止時間:民國109年4月24日(週五)下午5:00止

(v申請表部分,待研發處於系統審核通過,不得再修改資料,並請於4月24日(週五)下午5點之前將申請表(包含資格部分及獎勵補助部分)簽章送至研發處逾期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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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近三年以第一或通訊作者發表之文章,一篇論文只計列一人一次。

EX: 如該篇論文已由第一作者 (或通訊作者)勾稽,則同篇論文通訊作者(或第一作者)則無法再重覆選擇該篇文章。

v 敬請申請者務必於系統開放時間內完成申請,逾期不候。

相關附件 下載附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