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一、申請人資格及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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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9學年度起執行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之主持人(含多年期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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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設醫院主治醫師及醫事人員,請向附設醫院申請。
二、申請人應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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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件數:每人每學年度以申請壹案補助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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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限:109年8月15日至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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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金額:每件計畫補助20-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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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有意申請者,請於受理期限內將計畫書申請書(格式如附件1)上傳至學術研究管理系統,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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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至學術研究管理系統確認先前所執行計畫之成果報告與研究成果已上傳,以免影響申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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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經核定,在執行期滿二年內,計畫主持人應將研究成果發表於SCI、SSCI、EI、AHCI、TSCI、TSSCI、本校雜誌、科技部所列優良期刊雜誌、專利或技術移轉(其他期刊雜誌不列入成果考量),未如期發表研究成果者,將凍結不得申請校(院)內計畫,於成果發表後始得解除。
三、申請方式:學術研究管理系統→申請作業→校(院)計畫申請作業。
四、系統開放起訖時間:
申請開放時間:民國109年8月15日(週六)上午8:00起
申請截止時間:民國109年8月31日(週一)下午5:00止
v敬請申請者務必於系統開放時間內完成申請,逾期不候v
本案聯絡人:研發處行政組蔡芝葶 分機:水湳校區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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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附件 |
下載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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