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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訊息】實驗場所規定防疫措施(適用期間:110年5月25日至110年6月14日)

說明

因國內疫情升溫,如需進入實驗場所,請確實遵守最新實驗場所防疫措施,相關規定如下:

防疫措施-實驗場所規定

一、全校實驗場所強制落實實名制確實登記人員進入及離開實驗室之時間 。

二、實驗場所人員應全程配戴口罩,穿著實驗衣 ,並落實個人必要防護 。

三、實驗場所禁止在內飲食

四、不同實驗空間人員應盡量避免接觸。

五、如單一實驗空間超過 5 人以上,各實驗室主持人必須強制落實人員分流計畫研究人員分流原則上採早班( 14 點之前 )及晚班 14 點之後兩班制;實驗室主持人必須 確實登記早晚班人員名單備查, 且名單應固定, 避免早晚班間的接觸。

六、 實驗場所召開會議,應採用遠距視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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