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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獎勵醫藥學術發展及鼓勵專業研究,敬請貴單位推薦符合資格之候選人參與『第33屆王民寧獎』之遴選。

說明

有意申請者,敬請提前來電(分機1501)告知並於522(星期一)前將相關資料繳交至研發處。此獎項須經由「教師榮譽獎項推薦審查委員會」審查及相關校內程序作業,故請老師們務必配合校內截止日期作業,逾期不候!!

來文機關:財團法人王民寧先生紀念基金會
發文字號:(112)寧聖評字第0001號

一、茲依本會捐助章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訂於本(112)年對國內各大學院校、醫院、學術研究機構之成員,提供『國內醫藥研究成果對醫藥科技發展丶國民健康、國家社會及産業發展傑出貢獻獎』,由各所屬單位推薦。經遴選得獎者,除頒發獎金新台幣壹佰伍拾萬元外,並獲頒獎牌乙座。

二、候選人不曾獲得總統科學獎、王民寧獎或近五年內的學術研究成果不曾獲頒與本基金會類似獎項如李天德卓越醫藥科技獎和有庠科技獎;但其系列研究成果如更創新且具突破性的發現則不受此限。可經其所屬單位向本會推薦為候選人,本會聘請之專家學者則依各候選人之研究成果評核遴選該年度分別於基礎醫學、臨床醫學和藥學此三項領域中最傑之獲獎人。若該年度之領域候選人未達評審委員會的評核標準時,則該獎項可予以從缺。

三、申請獎項之學術研究成果如隸屬多人之共同成就時,提出申請者必須為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通訊作者或共同通訊作者,然而不論提出者為任一件作者,必須獲得其他作者認同並於推薦表格上簽名,再由推薦人提出。

四、申請獎項之學術研究成果如以團體報名,則需指定由具特殊貢獻者為候選人提出申請。其特殊貢獻及所占比重、影響等,均應詳盡說明,作為評審之依據;其他共同研究人員所占之比重、影響等,亦應詳列在『代表性著作共同研究人員貢獻比重分量表』,以作評審之參考。若獲獎,則以候選人為授獎對象,並獲頒獎金新台幣壹佰伍拾萬元和獎牌乙座;但團體中每位成員皆可獲頒獎牌乙座。

五、推薦候選人,應檢附推薦人簽註之推薦表(格式如附,請參考使用或至http://www.ccpg.com.tw/chinese/03_social/02_detail.aspx?MID=3&SID=31&a=18下載檔案格式)。其中自我評價部分受推薦人應親筆簽名,並附上不超過15篇之主要參考論文供評審參考。

六、申請獎項時應備妥書面資料和電子檔光碟各1份,由推薦單位於本(112)年5月31日前完成函送本會。書面資料包括推薦人簽註之推薦表、主要的參考論文、未違反學術倫理之聲明書和申請人身分證影本等;另應檢附之電子檔光碟以推薦表、主要的參考論文附件和彙整後的論文目錄(載明發表論文刊載之期刊、時間及期號)為主。

七、受推薦人的學術研究成果應確屬為其本人發明或創新。如係違反學術倫理者,經調查屬實,本會即對外發布並取消其得獎資格,並收回已頒發之獎金與獎牌。

八、若對參加辦法有任何疑問,請洽電子郵件nancy.chen@ccpc.com.tw或電洽(02)2312-4285陳雅寬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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