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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113年度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開放系統線上申請,符合申請資格者敬請詳閱說明並於系統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及紙本申請表繳交。

說明

一、申請條件

依照本校「中國醫藥大學獎勵特殊優秀人才作業要點」辦理(如附件)。

第二點、獎勵對象及獎勵人數:

(一)獎勵對象:需均符合以下五項

1.本校現職編制內特殊優秀專任研究人員(指學術研究、產學研究、或跨領域研究傑出人員),不含教學績效傑出人員、行政工作績效卓著人員、自公立學校(或公立學術研究機構)退休人員。

2.申請機構編制內專任教學研究人員,如依相關規定被借調人員,由借調機構提出申請。

3.近五年內(2019.08-2024.07)曾主持國科會補助具研究性質之專題研究計畫四年(含)以上者,其中助理教授級教師規範如下:

(a) 該年度(2023.08-2024.07)有執行國科會補助具研究性質之多年期專題研究計畫者。

(b) 該年度(2023.01-2023.12)以第一或通訊作者發表於期刊IF值大於或等於12之論文。

(c) 或近三年(2021.08-2024.07)以第一或通訊作者發表之年平均論文數高於或等於2篇以上者。

助理教授計列之論文數,須為起聘日後且以學校名義發表之論文。其中年資未滿2年者,須勾選2篇論文數;年資滿2年且未滿3年者,須勾選4篇論文數;年資滿3年者,須勾選6篇論文數。

(d) 以上(b)及(c)應至少符合其中一項。

4.該年度曾申請國科會補助之大專學生研究計畫者,惟第一年新進人員不受此條件限制。

(註:申請113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者)

5.近三年(2021.01-2023.12)以第一或通訊作者發表之年平均論文數高於或等於3篇以上者。期刊領域排名前5%,或IF值大於等於12之論文,每篇以2篇計列;期刊領域排名前1%,或IF值大於或等於20之論文,每篇以3篇計列(本要點所指論文指收錄於Web of Science™ Core Collection之original article為準,且一篇論文只計列一人一次)。

(二)獎勵人數:以不超過本校編制內專任教師的20%為限。

(三)本要點已針對就論文獎勵金補助方式進行修正,除可領取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外,亦可依獎勵排序級距支領論文獎勵,詳細支領門檻請參閱附件。

第四點、獎勵補助支給原則 (節錄):

(一)依近5年CJA (2019.08-2024.07) (正式論文、專利、技術移轉) 總積分(計算方式如附表)及執行校外計畫總經費 (校外各機構補助之研究計畫、技術移轉、產學合作實質收入)分別排序,依其佔總申請人數的百分比計算得分,CJA分項佔總分之70%,計畫經費分項佔總分之30%,依比例加總計算後再行排序;上述計算之每篇論文,每件專利及每件技轉限一人申請

(有關產學合作及技術轉移實質收入部分有任何問題,請電洽產學合作處)。

  • 申請人須同時符合國科會規定: (107年5月8日訂定)

依「國科會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作業要點」第三項第一款規定:

(一)獎勵對象:申請機構內教學研究人員,且於補助起始日前一年內(2023.08.01-2024.07.31)曾執行本部補助研究計畫,並具備下列資格者:

1. 符合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規定之計畫主持人,且經申請機構審核機制認定為學術研究、產學研究或跨領域研究之績效傑出者,不含教學績效傑出人員、行政工作績效卓著人員及已依相關法令辦理退休之人員。

2.如為申請機構於補助起始日前一年八月一日後聘任之人員,須為國內第一次聘任,不得為自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或學術研究機關(構)延攬之人員。

 

二、申請方式:

學術研究管理系統→申請作業→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申請作業→進入2024年度申請畫面

 

三、系統開放起訖時間:

申請開放時間:民國 113 8 21 (週三)上午8:00

申請截止時間:民國 113 8 30 (週五)下午5:00

申請表部分待研發處於系統審核通過,不得再修改資料,並請於8月30日(週五)下午5點之前,將申請表(包含資格部分及獎勵補助部分)簽章送至研發處,敬請申請者務必於系統開放時間內完成申請,逾期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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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以第一或通訊作者發表之文章,一篇論文只計列一人一次。

EX: 如該篇論文已由第一作者 (或通訊作者)勾稽,則同篇論文通訊作者(或第一作者)則無法再重覆選擇該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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