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本年度撰寫國科會計畫需提出動物實驗申請及審查,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2/25止

說明

本年度撰寫國科會計畫需提出動物實驗申請及審查之各位老師請注意:

1. 由於往年之案件多集中在12月底提出至動物實驗管理小組審查,造成計畫案件之審查委員重大的負擔及延遲案件之回覆,本年度之收件日期訂在12月25日,但仍鼓勵各位老師提早於20日前送達動物中心(實驗大樓2F),讓審查同意書得以提早至三天內完成。

2. 提出動物實驗申請,只要按動物實驗申請表(附表6)之要求詳細填入,並附動物實驗管理小組審查同意書(附表5)及計畫摘要及動物實驗內容申請書(附表7)各一式二份,請在全文之計畫撰寫完成前先送動物中心即可。

3. 附件為動物實驗申請相關表格,申請流程及填寫說明請參考網頁 (行政單位>>研發處>>實驗動物組>>動物實驗申請相關表格下載區)

相關附件 下載附件[1] |  下載附件[2] |  下載附件[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