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明: 一、應屆畢業博士生若可於辦理簽約前取得博士學歷證明者,亦可依旨揭要點(附件一)提出申請。 二、102年度申請者,預定錄取13名,研究領域及國外研究機構詳見附件二。 三、申請人請自行提出申請,無須透過就讀學校或服務機關。本會申請作業系統自102年1月1日至1月31日中午12時止開放受理線上登錄及申請文件繳交;完成網站線上申請手續後,下載列印申請書合併檔首頁,簽名後於2月10日前寄達本會,始完成報名程序。四、本要點及相關規定公告於本會網站(國科會首頁\國際合作處\各類補助辦法\尖端科技人才國際培育試行要點),線上申請系統開放後,將於網站提供申請注意事項及受補助人應注意事項,申請前請先詳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