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主旨︰檢送新修訂之「補助赴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作業要點」及應
注意事項等相關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請 查照轉知。
說明:
一、應屆畢業博士生若可於辦理簽約前取得博士學歷證明者,亦
可依旨揭要點提出申請。
二、99年度起申請者適用旨揭新修訂之作業要點,98年度以前核
定之受補助人仍依照申請當年度公告之作業要點辦理。
三、本次要點修訂重點為:
(一)為落實本要點宗旨,補助對象鎖定為國內取得博士學位
之年輕研究人員,以強化其國際研究經驗。
(二)為增加受補助人研究生涯規劃之彈性,國外補助公費改
按日數比例計算,並增訂最高請假日數及最低研究日數之
限制。
(三)為避免申請與否之爭議,申請程序除線上繳送申請文件
外,增加確認申請之文件郵寄步驟。
四、申請人請自行提出申請,無須透過就讀學校或服務機關。本
會申請作業系統自99年6月1日至7月31日中午12時止開放受
理線上登錄及申請文件繳交;完成網站線上申請手續後,下
載列印申請書合併檔首頁,簽名後於8月10日前寄達本會,
始完成報名程序。
五、本要點及相關規定公告於本會網站(國科會首頁\國際合作
處\各類補助辦法\補助赴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線上申請
系統開放後,將於網站提供申請注意事項,申請前請先詳閱
之。 |
相關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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