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意申請者,請於4月14日(一)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提前來電告知,逾期不候!!
說 明: 一、更正本部103年3月7日科部科字第1030017395號函內容。 二、依據本部與捷克科學基金會(Czech Science Foundation, GACR)97年簽署研究合作備忘錄,雙方議定共同補助合作研究計畫。 三、本案作業時程: (一)申請起始日:103年3月10日 (二)截止日期: 103年4月21日 (三)公告核定日期:103年12月 (四)計畫執行期間:104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 四、104年度本共同研究計畫之研究經費、參與共同研究計畫人員訪問之往訪機票、生活費,更正為均由雙方各自負擔。申請須知內容以本文更新版附件為依據,請參閱。 五、本部網站首頁及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司(國際合作業務)網站最新消息將同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