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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國科會「補助全國性學術團體辦理學術推廣業務作業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請 查照轉知。

說明

主旨︰修訂本會「補助全國性學術團體辦理學術推廣業務作業要點
   」,並自即日起生效,請 查照轉知。
說明:
 一、旨揭作業要點及相關申請書表,業經本會修訂完竣,其修正
   內容如下:
  (一)經費補助項目之「學術推廣活動費」增列學術網站建置
    維護費用,另刪除「管理費」項目(第五點第一項第二、
    三款)。
  (二)申請學術期刊補助者,應加附之申請資料中,期刊收錄
    部分,修訂為「期刊被國內外重要學術資料庫收錄之資料
    」(第七點第一項第一款第2目(3))。
  (三)經費結案檢具文件增列「計畫申請書」(第十一點第一
    項第二款第1目)。
 二、本項計畫作業要點暨申請表件,請至本會網站(http://we
   b1.nsc.gov.tw/)「學術研究」項下「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
   」之「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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