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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一點、第十九點、第二十六點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第八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來文機關: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發文字號:科會綜字第1120074179A號

檢送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一點、第十九點、第二十六點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第八點、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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