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明: 一、依往例本中心資助各單位舉辦有關生命科學研究之研習會、公開演講研討會及傑出人才講座演講系列。 二、提擬該研習(討)會計畫書之主持人需檢附個人學經歷;申請生活費補助款之國外講員,需檢附生活費預算書、行程表、學經歷及同意來台與會之證明文件。 三、補助各項經費規定、請款說明及單據處理原則請至本中心網頁(http:╱╱140.109.56.130)下載。 四、提擬申請補助預算者,必須經由貴單位發函,於107年3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115】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2段128號「科技部生命科學研究推動中心」,並將計畫書(包含主持人學經歷、國外講員生活費申請等資料)上傳至本中心之線上申請系統(http:╱╱140.109.56.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