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請自養實驗動物在實驗室之研究人員,填寫「自養實驗動物在實驗室申報表」

說明

 請自養實驗動物在實驗室之研究人員,填寫「自養實驗動物在實驗室申報表」

  1. 經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104學年第一次會議通過,請已自養實驗動物在實驗室(含因實驗需求需帶出動物中心)之研究人員,填寫「研究人員自養實驗動物在實驗室申報表」(附件1),請在4/19(五)前繳交紙本至動物中心或e-mail: cykuan@mail.cmu.edu.tw,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即日起將不定期至各實驗室進行查核。
  2. 本學期為重點輔導時期,以限期輔導改善實驗動物留置實驗室之空間環境為主,以符合2018年「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指引」規範,未提供自養實驗動物在實驗室資訊或無法限期改善符合最低需求者,不應將動物飼養於動物中心或醫研部動物房以外空間,違規者依「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指引」與動物中心規定辦理。
  3. 實驗動物(齧齒類)適合之: 溫度(20-25℃)、濕度(50-70%)、光照及黑暗需各12小時 定期更換墊料 (大鼠至少2-3次/週,小鼠至少1-2次/週,依飼養隻數調整)
  4. 直接訂購實驗動物「未進入動物中心飼養者」,依規定於「動物入室及代養管理系統」之「動物使用填報及入室代養申請」項目中填報「不入室」
  5. 動物申請進入「附醫醫研部動物房」代養維持紙本送件,同時於「動物入室及代養管理系統」之「動物使用填報及入室代養申請」項目中填報「不入室」選項後,填寫紙本送癌症大樓10樓獸醫師(醫院分機7010)

 

 

 

 

 

動物別

動物重量

所需地板面積

隻數/籠          (最多飼養)

Mouse

< 15g

50 cm2

8

≧15g

100 cm2

5

Rat

< 200g

150 cm2

6

200-300g

190 cm2

5

300-400g

260 cm2

3

≧400g

390 cm2

2

 

  6. 查核時間:即日起至108年7月31日。

查核人員:動物中心獸醫師或IACUC委員。

相關附件 下載附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