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請自養實驗動物在實驗室之研究人員,填寫「自養實驗動物在實驗室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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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104學年第一次會議通過,請已自養實驗動物在實驗室(含因實驗需求需帶出動物中心)之研究人員,填寫「研究人員自養實驗動物在實驗室申報表」(附件1),請在4/19(五)前繳交紙本至動物中心或e-mail: cykuan@mail.cmu.edu.tw,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即日起將不定期至各實驗室進行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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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學期為重點輔導時期,以限期輔導改善實驗動物留置實驗室之空間環境為主,以符合2018年「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指引」規範,未提供自養實驗動物在實驗室資訊或無法限期改善符合最低需求者,不應將動物飼養於動物中心或醫研部動物房以外空間,違規者依「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指引」與動物中心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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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動物(齧齒類)適合之: 溫度(20-25℃)、濕度(50-70%)、光照及黑暗需各12小時 定期更換墊料 (大鼠至少2-3次/週,小鼠至少1-2次/週,依飼養隻數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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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訂購實驗動物「未進入動物中心飼養者」,依規定於「動物入室及代養管理系統」之「動物使用填報及入室代養申請」項目中填報「不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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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申請進入「附醫醫研部動物房」代養維持紙本送件,同時於「動物入室及代養管理系統」之「動物使用填報及入室代養申請」項目中填報「不入室」選項後,填寫紙本送癌症大樓10樓獸醫師(醫院分機7010)
動物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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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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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地板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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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數/籠 (最多飼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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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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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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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c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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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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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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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c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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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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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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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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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c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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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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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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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c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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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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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0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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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c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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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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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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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 c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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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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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查核時間:即日起至108年7月31日。
查核人員:動物中心獸醫師或IACUC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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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 |
下載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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