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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100年度人文學及社會科學學術性專書寫作計畫補助案自即日起接受申請,計畫主持人須於99年12月31日下午6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

說明

主旨︰本會100年度人文學及社會科學學術性專書寫作計畫補助案自
   即日起接受申請,計畫主持人須於99年12月31日下午6時前完
   成線上申請作業,申請機構須審查計畫主持人資格,符合者
   始將其申請案併同專題計畫線上彙整送出並造具申請名冊1式
   2份經有關人員核章後,於100年1月7日下午6時前備函送達本
   會,逾期未送達者,不予受理。茲檢送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
   會補助人文學及社會科學學術性專書寫作計畫作業要點1份,
   請 查照轉知。
說明:
 一、申請機構及計畫主持人(申請時資格須符合規定)請務必在
   旨揭規定之期限前提出申請。
 二、補助人文學及社會科學學術性專書寫作計畫(以下簡稱專書
   寫作計畫)申請作業同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本會補助專
   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業經修訂,並自99年11月11日起實施,
   相關修訂重點詳99年11月11日本會發文字號:臺會綜二字第
   0990081910號(已公告於本會網頁最新消息處)。
 三、專書寫作計畫主持人(申請人)之資格:
  (一)符合本會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之人文及社會科學領
    域人員。
  (二)退休之人文及社會科學領域教學、研究人員(不含自公
    立申請機構退休再轉任私立申請機構編制內專任教學研究
    人員或非編制內之客座人員),其原任職機構,於申請學
    術性專書寫作計畫函內敘明願意提供相關設備供其進行寫
    作並負責一切行政作業,否則不予受理。另符合規定之被
    借調人員及依國立大學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研究人員及
    工作人員實施原則聘任之專任教學、研究人員申請專題研
    究計畫時,亦請於函內敘明。
 四、專書寫作計畫(不含編注、譯注及教科書編撰計畫)寫作範
   圍:
  (一)計畫主持人未曾出版之博士論文改寫。
  (二)計畫主持人歷年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計畫成果改寫成專書
    或該類成果之延伸。
  (三)計畫主持人有關人文社會科學主題之學術性專書撰寫(
    不包含計畫主持人歷年期刊論文之合集)。
 五、檢附本會專書寫作計畫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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