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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補助100年度私立大學校院發展研發特色專案計畫申請案,自99年11月10日起接受申請,至99年12月31日下午6時截止,敬請 踴躍提出申請。

說明
【注意】
1.因本案1校至多申請2件,請欲申請者於99年12月20日中午12時前將計畫書初稿(1式2份)先行送繳研發處,進行校內審查程序。

2.待完成校內審查後,請計畫主持人於99年12月27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繳交學校推薦書及配合款承諾書1份至研發處辦理。
 
 
主旨︰本會補助100年度私立大學校院發展研發特色專案計畫申請案
   ,自99年11月10日起接受申請,至99年12月31日下午6時截止
   ,逾期未送達者,恕不受理。茲檢送「國科會100年度補助私
   立大學校院發展研發特色專案計畫徵求公告」及「申請學校
   推薦書」各1份,請 查照轉知。
說明:
 一、旨揭截止收件日期,係指各申請學校將申請案線上彙整送出
   ,備函檢附申請名冊、申請學校推薦書及配合款承諾書送達
   本會之日期,各申請人務必依申請學校規定之截止收件日期
   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
 二、私立大學校院發展研發特色專案計畫(以下稱本計畫)為三
   年期單一整合型研究計畫,每一整合型研究計畫須含總計畫
   與三件以上子計畫,總計畫主持人須同時主持一件子計畫。
   每一學校得申請本計畫之件數至多二件,須排列優先順序。
 三、總計畫、子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須為同一學校,總計畫
   主持人如離職轉任其他機構者,不得申請移轉本計畫至其新
   任職機構執行。
 四、本計畫之執行期間為自100年8月1日至103年7月31日。
 五、本計畫經審查通過者,得於執行期間核給總計畫主持人研究
   主持費每月新台幣1萬元,並將子計畫主持人列為經費核定
   清單之共同主持人。
 六、申請學校應提供本計畫總經費至少百分之二十配合款,並提
   出承諾書;於本計畫執行期間優先使用配合款。本計畫執行
   期滿後如有賸餘款,應繳回本會,並於收支報告表內詳細註
   明配合款之支用情形。
 七、本計畫經核定補助後,列入總計畫主持人主持本會專題研究
   計畫件數計算。
 八、總計畫主持人須將總計畫及子計畫計畫書彙整成一冊,其中
   申請書表C012研究計畫內容,至多以50頁為限。請務必至本
   會網站(http://web.nsc.gov.tw)進入「研究人才個人網
   」點選「私立大學校院發展研發特色專案計畫」線上製作及
   傳送,由申請學校線上彙整送出並造具申請名冊1式2份,連
   同申請學校推薦書與配合款承諾書於旨揭截止日前備函送達
   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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