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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生物處農學領域101年度新穎原創研究計畫試辦方案徵求公告

說明

一、目的:為鼓勵農學領域學者,提出具原創、新穎之突破性研究成果,在研究過程中勇於提出初形成之獨特見解、新假說或新的創意發想,期能在有限的資源下,激發無限的研究潛能,透過研究計畫以科學證據驗證所提出之推論或試驗構想,並證明其對農學領域之研究發展具原創性及新穎性等重要意義與貢獻,進一步發展出新興之研究領域或新亮點,特推動此試辦方案。

二、申請、審查及考評:研究計畫之申請及審查包括「構想書」及「詳細計畫書」兩階段,申請者首先須填寫「新穎原創研究計畫試辦方案構想書」提出申請,構想書將採匿名審查方式進行。研究主題需為農學領域之農藝、園藝、食品農化、漁業、水產、畜牧、獸醫、植物保護、森林水保、生工生機、土壤及環保,內容需具原創性、創新性、新穎性、重要性、可行性及創意並敘明計畫之發想緣起與願景等。構想書經審查擇優推薦至多不超過50件。
構想書請至生物處網頁http://www.nsc.gov.tw/bio/下載,申請截止日為101年5月15日(以郵戳為憑),申請資料需包含構想書1份、個人資料表紙本資料1份、試辦方案構想書申請資料1份(需有申請人簽名),以及電子檔(請將構想書、個人資料表及試辦方案構想書申請資料檔案分開為3個檔案存檔)光碟片1份,紙本資料請雙面列印,逕寄承辦人(台北市和平東路二段106號21樓),不必備公函。逾期送達者或資料不齊全者,本處不予受理。通過「構想書」之計畫案,將另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申請人提送「詳細計畫書」,本試辦方案無申覆機制。
計畫執行期間需每半年繳交一次成果報告,生物處得視需要進行考評並要求申請人提供相關研究成果。除特殊情形者外,不得於執行期中申請變更主持人或申請註銷計畫。
本計畫之經費補助項目、簽約撥款、延期與變更、經費報銷及研究成果報告繳交等應依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專題研究計畫補助合約書與執行同意書及其他有關規定辦理。

三、執行期限及計畫件數:本計畫申請執行期間至多2年,計畫執行期限101年11月1日至103年10月31日止,除特殊規定外,獲補助之計畫列入本會專題研究計畫件數計算,並比照整合型計畫優先次序排列。計畫主持人之計畫件數超過且經本處行政程序確認無誤者,申請案逕不送審。

承辦人:周玲勤 副研究員
電 話:(02)27377546
E-mail:lcchou@nsc.gov.tw


發佈日期:2012/03/15
聯絡人:周玲勤
聯絡電話:02-27377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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