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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修正「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收支明細報告表」,自即日實施

說明

說   明:
一、依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申請機構辦理經費結報時,應依規定至本會網站製作及列印專題研究計畫收支明細報告表及報銷確認表。
二、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為瞭解計畫是否符合原核定目標及達成計畫之品質目的,經系統自動計算,經費執行率未達80%者,請填寫「執行率未達80%之原因說明」欄位。
(二)為提高計畫報告稽催作業之正確性,國外差旅費結餘金額大於0者,如已依規定辦理經費流用變更或得流入校務基金者,請註明;如繳回國外差旅費,請說明繳回金額及各年執行情形,俾憑勾稽出國心得報告繳交情形。
(三)執行機構如報經本會同意轉撥研究計畫部分經費至共同主持人任職之機構執行,依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第二、(五)點規定,計畫主持人須於收支報告表簽章,以瞭解該計畫全部經費支用情形。
三、前點(一)所稱執行率為每一計畫全程執行完畢之經費實付金額/實收金額x100%。與新制多年期計畫請撥第2年以後計畫第1期款已撥付款支用百分比需達70%之規定無涉,亦與下一年度核定新計畫補助經費額度無關。
四、修正後收支明細報告表word檔,可至本會網站下載(路徑:國科會首頁/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專題研究計畫其他相關辦法表格,網址:http://web1.nsc.gov.tw/lp.aspx?ctNode=341&CtUnit=484&BaseDSD=5&m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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