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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修正「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並自本(101)年7月1日生效

說明

一、依行政院101年6月22日院授主預字第1010101304號函辦理。檢附院函及旨揭要點影本各乙份。
二、本會專題研究計畫補助之國外差旅費,請依旨揭規定之標準核實報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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