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有意申請者,請於7月30日(四)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提前來電告知,逾期不候!!
說 明:
一、申請程序:
(一)推薦機構(即博士生國內就讀學校)
1、須於本部網站作業系統自訂收件截止時間(7月31日中午12時以前)。
2、推薦機關之審核,係利用本部網站提供之「大專院校及研究機構」管理作業系統,審核申請人之資格條件是否符合規定,所送申請文件是否齊備,將所推薦之申請案於線上一次向本部提出申請,並於8月11日前備函(建議採電子公文)檢附申請名冊送達本部,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請博士生
1、須於6月1日至推薦機構自訂之截止時間內,於本部網站完成線上完成申請資料繳交,經推薦機構審核通過後,統一向本部提出申請。
2、申請文件中英文能力鑑定證明者,需包含聽、說、讀、寫四項測驗成績,不得缺漏。
二、旨揭補助案之作業要點及申請人應注意事項等相關規定,公告於本部網站,查詢路徑:科技部首頁\關於科技部\本部各單位\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司(國際合作業務)\各類補助辦法\一般補助\補助博士生赴國外研究作業要點(103年申請104年出國者適用)及該要點下方之附件。 |
相關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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