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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研究院--本院「99年度第2梯次獎勵國內學人短期來院訪問研究」案,自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請 查照。

說明

說   明:
 一、本院為加強與國內大專院校及學術研究機構之學術交流、協助國內產業基礎科技之研發,爰於87年訂定相關作業要點,獎勵國內學人來院從事短期訪問或參與研究工作。
 二、來院研究工作性質有兩種:(一)進行專題研究;(二)研發特定技術;期限以二個月至六個月,並得酌領研究獎勵金。本梯次受理申請來院訪問之期間為99年7月至12月。
 三、申請人須利用休假、公假或寒暑假期間(非寒暑假期間,請提送服務單位休假證明),前來本院從事短期訪問研究。訪問學人係帶職短期在本院工作,應比照本院專職研究人員出勤及相關規定。
 四、來訪研發成果之歸屬,應依本院研究發展成果管理要點辦理。
 五、檢送本院「獎勵國內學人短期來院訪問研究作業要點」及申請書表各1份。申請人請檢附學術著作代表作及申請書表(含個人資料、計畫書【請用本次所附新表格】及擬參與之本院研究室或計畫主持人同意書)1式3份,並於本(99)年4月20日前,由服務機關備函逕洽本院各相關研究所(處)、研究中心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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