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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105年貴重儀器共同使用服務計畫申請案,自104年5月27日(星期三)起接受申請。

說明

有意申請者,請於72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提前來電告知,逾期不候!!

說   明:
一、本案補助之目的在充實大專院校貴重儀器並促使資源供研究人員有效使用。
二、104年已參與「科技部貴重儀器共同使用服務計畫」提供服務之儀器項目,可提貴儀運作計畫之申請;獲評選為本部105-109年補助之貴重儀器使用中心之學校(台灣大學、台灣師範大學、中央大學、清華大學、交通大學、中興大學、中正大學、成功大學、中山大學)可提貴儀購置計畫之申請。
三、目前未參與「科技部貴重儀器共同使用服務計畫」、有意願提供服務之儀器項目,符合於民國96年(含)後購買、且購置金額在500萬元以上者,可提貴儀運作計畫之申請。
四、每部儀器需由一位儀器負責教授填寫貴儀計畫申請書。
五、屬台灣大學、台灣師範大學、中央大學、清華大學、交通大學、中興大學、中正大學、成功大學、中山大學之貴儀計畫申請案,須另由該校受科技部補助之貴儀中心彙整後,填寫一份貴儀總計畫申請書。
六、非屬上述九校的運作計畫申請案,若同校有超過一件運作計畫申請案,須由一位儀器負責教授彙整所有運作計畫申請案,另填寫一份貴儀總計畫申請書(其中表M201、M204、M206可不填)。
七、此申請案需由線上製作申請書等各類表格,申請時請務必至本部網站,進入「研究人才個人網」,下載貴重儀器共同使用服務計畫專屬申請表格製作申請書,於截止日期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將申請案送達本部。
八、本計畫自105年1月1日開始執行,至多二年。
九、獲評選為本部105-109年補助之貴重儀器使用中心,運作計畫之申請案可依需要自行選擇為一年期或兩年期計畫,購置計畫及總計畫申請案仍需一年一次。
十、本案請依「科技部補助貴重儀器共同使用服務計畫作業要點」辦理,該要點與「貴重儀器共同使用服務計畫合約書」及「貴重儀器共同使用服務計畫執行同意書」,請逕自本部網站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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