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明: 一、依據本部補助人文學及社會科學經典譯注計畫作業要點第四點,計畫主持人應於每年八月底前提出「經典譯注計畫構想表」,填具經典之書名、著作人、版本等相關資料,並檢附計畫主持人洽詢其中文正(繁)體字著作權授權狀況之函件影本,以電子郵件逕寄本部人文司承辦人(不需申請機構備函)。 二、本計畫由本部邀請學者專家組成「經典譯注審查委員會」審查,審查通過後,本部即通知計畫主持人,依本部年度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期限提出經典譯注研究計畫之申請。構想表未通過者,恕不接受申覆。 三、詳請參閱附件計畫作業要點,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本部人文司藍文君小姐,電話:02-2737-7552,e-mail: wclan@most.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