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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105年「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以下簡稱產學小聯盟)自即日起受理線上申請。
說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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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申請者,請於9月28日(一)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提前來電告知,逾期不候!! 主 旨:本部105年「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以下簡稱產學小聯盟)自即日起受理線上申請,申請機構須於104年10月5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備函送達本部(請彙整造冊後專案函送),逾期送達者,不予受理,詳如說明,請查照轉知。 說 明: 一、依本部補助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試行要點規定辦理,申請機構及申請人請務必先行詳閱各項規定。 二、旨揭計畫之執行期限自105年2月1日起,相關申請事宜如下: (一)申請資格: 1、申請機構(即計畫執行機構):公私立大專校院及公立研究機關(構)。 2、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之資格:比照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規定。 (二)計畫類型:以多年期個別型計畫形式提出。本計畫屬科技部「產學案」計畫之數量管制(quota)範圍,專案核定通過後,將列為主持人執行之計畫件數,而共同主持人將不計執行件數。 (三)一期計畫如已執行三年,欲申請二期補助,請於104年10月5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線上提出新申請案,並於104年10月31日(星期六)前,線上繳交一期計畫第三年之成果報告。 (四)計畫應以聯盟運作成果作為其績效指標,申請時應提出聯盟之運作計畫、預期效益及每年之評估指標。 (五)計畫成果發表應優先配合本部指定場合辦理,如於其他場合發表者,須註明為本部補助計畫及專案名稱。 (六)申請本專案之研究計畫如已獲其他機構之研究經費補助者,需於申請書上詳列補助單位及經費項目。 三、本案相關徵求計畫已公布於本部及本司網站最新消息,檢附「補助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試行要點」、「補助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徵求計畫書申請須知」、「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申請書」及Q&A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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