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科技部105年開發型(第1期)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自104年9月1日起受理申請,申請機構須於104年10月26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備函送達本部,逾期送達者,不予受理,隨函檢附修正後計畫申請書1份,請查照轉知。

說明

 

有意申請者,請於 10月16日(五)下午5點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提前來電告知,逾期不候!!

 

一、依據本部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四點規定辦理。
 二、旨揭產學計畫執行起日為105年2月1日,相關申請事宜如下:
  (一)計畫申請人:建議於104年10月19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應於線上申請系統簽署利益迴避暨保密聲明。
  (二)申請機構:
   1、申請名冊及申請機構切結書各1式2份經有關人員核章後,應於104年10月26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備函送達本部,逾期送達者,不予受理。
   2、申請機構應切實審核計畫申請人及合作企業資格,並於申請名冊之備註欄內逐案確認計畫申請人資格,符合者始得將其申請案彙整送出。
 三、其他配合事項:合作企業派員參與產學合作計畫或提供設備供產學合作計畫使用,其作為出資比者,應備資料如下:
  (一)、合作企業指派具有研發能力之員工參與產學合作計畫,應就所派人力完成評價,並由申請人檢齊評價文件,送經計畫執行機構循行政程序簽報核准後,該指派人力之評價可申請作為合作企業配合款之出資比。
  (二)、合作企業將供產學合作計畫執行使用之設備完成評價後,由申請人檢齊相關評價資料及同意設備所有權移轉予計畫執行機構所有之承諾書等資料,以供該設備所有權於簽約後三個月內移轉予計畫執行機構所有,並循計畫執行機構行政程序簽報核准後,該項設備之評價可申請作為合作企業配合款之出資比。
 四、檢送修正後產學合作計畫申請書一份,計畫主持人請於計畫摘要表概述執行本計畫可能產生對社會、經濟、產業發展等面向的預期影響性(一百五十字內),餘相關文件,請自行於本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之「最新消息」或「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下載利用。
 五、本案聯絡人:
  (一)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本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2。
  (二)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本部產學司:電話:(02)2737-7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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