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有意申請者,敬請於106年7月25日(二)前完成相關申請作業,並提前來電告知,逾期不候! (分機/1501)
說 明:
一、本項國內訪問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限自107年8月1日起,期間以6個月至2年為限。
二、辦理申請時,請貴機構被推薦人至本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首頁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之「人社學者國內訪問研究」系統,輸入並傳送申請文件。
三、請推薦機構使用本部提供之「大專院校及研究機構管理作業」系統,點選「專題研究計畫線上彙整」之「人社學者國內訪問研究類」,製作列印申請名冊,備函向本部提出申請。
四、被推薦人於同一年度不得同時申請本部「補助科學與技術人員國外短期研究」。
五、有關本部補助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學者國內訪問研究試辦方案、申請書及合約中須包括項目等相關資料,請至本部網站點選「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補助專題研究計畫」部分,參考列印使用。
六、本項國內訪問研究之簽約、撥款及經費結報相關事宜,依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經費如有結餘,應全數繳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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