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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修正本部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及各學術司專屬表格,自106年10月1日起申請之研究計畫開始適用,請查照轉知。

說明

說明
一、旨揭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修正重點如下:
(一)研究計畫內容(表CM03)說明納入「研究原創性」、「及其創新性」、「實務應用績效」等文字。
(二)著作目錄(表C302)之說明內容刪除,並增列「建議呈現與計畫相關之著作目錄,頁數以2頁為限」文字。
(三)研發成果智慧財產權及其應用績效(表C303)名稱修正為「研發成果應用績效」,另第2點第4項標題修正為「其他具體績效」,餘內文配合前述文字調整。
二、旨揭各學術司專屬表格修正重點如下:
(一)研究人員一定年限內之實作成果或實際貢獻之項次前移,將為審查時的重點項目。
(二)配合申請書之調整,修正專屬表格相關文字,並依各領域特性酌予納入學術研究成果及個人實際貢獻等項次。
三、修正後本部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及各學術司專屬表格置於本部網站之「專題研究計畫專區」相關表格內供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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