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明: 一、檢送「科技部補助新型態產學研鏈結計畫作業要點」修正後全文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二、各價創計畫如有符合作業要點第十一點所訂免予上繳或減免上繳比例之資格條件,請執行機構務必於本部科技研發成果資訊系統(STRIKE)詳實登錄相關技術作價合約資訊,並函報本部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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