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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修正「科技部補助全國性學術團體辦理學術推廣業務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來文機關:科技部
發文字號︰科部綜字第1110030814號

檢送修正「科技部補助全國性學術團體辦理學術推廣業務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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