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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修正「科技部補助經費支用單據查核實施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來文機關: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發文字號︰科會計字第1110049478號

一、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科技部」改制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原「科技部」之權責事項,自111年7月27日起改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管轄,爰配合修正旨揭行政規則;修正行政規則名稱及規定中有關主管機關之名稱(或簡稱)。

二、檢送「配合原科技部改制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修正機關及單位名稱之行政規則清冊」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經費支用單據查核實施要點修正規定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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