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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科技部補助大專校院延攬特殊優秀人才措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明

來文機關: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發文字號︰科會綜字第1110050228號

配合行政院核定教育部陳報之「延攬及留住大專校院特殊優秀人才實施彈性薪資方案」,前業整合「科技部補助大專校院延攬特殊優秀人才措施」及「科技部補助大專校院獎勵特殊優秀人才措施」,於107年5月8日函頒「科技部補助大專院校研究獎勵作業要點」實施;經評估旨揭措施已達階段性任務,爰予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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