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文機關: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發文字號:科會生字第1110058714號
一、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科技部」改制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原「科技部」之權責事項,自111年7月27日起改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管轄,爰配合修正旨揭行政規則;修正行政規則名稱及規定中有關主管機關或內部單位之名稱(或簡稱)。
二、檢送「生技醫藥核心設施平台管理作業要點」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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