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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科技領域特殊專長」,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111年9月16日以科會科字第1110058720B號公告修正,茲檢送公告、資格條件及應備文件(檢核表)、英譯版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來文機關: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發文字號:科會科字第1110058720E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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