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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修正「科技部審查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學術科技研究及短期科技專業交流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審查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學術科技研究及短期科技專業交流作業要點」,業經本會於111年10月21日以科會科字第1110065140B號令修正發布,檢附發布令影本及要點規定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來文機關: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發文字號:科會科字第1110065140C號

更正本會111年10月13日科會科字第1110063980B號函發文附件,請抽換「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審查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學術科技研究及短期科技專業交流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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