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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修正「科技部補助雙邊協議下科技合作活動作業要點」,並修正名稱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雙邊協議下科技合作交流及活動計畫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來文機關: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發文字號:科會科字第1120000188號

檢送「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雙邊協議下科技合作交流及活動計畫作業要點」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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