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來文機關: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發文字號:科會綜字第1120037720A號
未獲推薦者:
學生可至國科會學術研發服務網以個人帳號密碼登入,點選「執行中計畫」(核定補助者)/「歷年計畫查詢」(未獲推薦者)項下之計畫名稱後,再點選「瀏覽申請案審查意見表」查閱審查意見。
獲補助學生及指導教授:
獲補助之計畫核定清單(含校內配合款)及學生執行確認表已於近日紙本傳遞至指導教授系所,敬請學生及指導教授務必詳閱其中注意事項。
1.請由指導教授協助校內請領國科會核給學生每月6,000元之研究助學金(請領方式請參閱計畫核定清單),以及耗材費之經費申請及核銷作業。
2.國科會補助款補助期間為112年7月1日至113年2月29日;校內配合款補助期間為112年8月1日至113年2月29日。
3.學生應於計畫執行期滿後一個月內,至國科會網站線上繳交研究成果報告;繳交報告時,須經指導教授確認,逾期繳交及經國科會同意註銷或終止計畫仍繳交之報告,不列入研究創作獎之評獎範圍,研究成果報告至遲須於計畫執行期滿後三個月內完成線上繳交。
4.請指導教授至學術研究管理系統登錄獲補助之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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