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申請條件:
依照本校「中國醫藥大學獎勵特殊優秀人才作業要點」辦理(如附件)。
第二點、獎勵對象及獎勵人數:
(一)獎勵對象:需均符合以下五項
1.本校現職編制內特殊優秀專任研究人員(指學術研究、產學研究、或跨領域研究傑出人員),不含教學績效傑出人員、行政工作績效卓著人員、自公立學校(或公立學術研究機構)退休人員。
2.申請機構編制內專任教學研究人員,如依相關規定被借調人員,由借調機構提出申請。
3.近五年內(2018.08-2023.07)曾主持國科會補助具研究性質之專題研究計畫四年(含)以上者,其中助理教授級教師規範如下:
(a) 該年度(2022.08-2023.07)有執行國科會補助具研究性質之多年期專題研究計畫者。
(b) 該年度(2022.01-2022.12)以第一或通訊作者發表於期刊IF值大於或等於12之論文。
(c) 或近三年(2020.08-2023.07)以第一或通訊作者發表之年平均論文數高於或等於2篇以上者。
助理教授計列之論文數,須為起聘日後且以學校名義發表之論文。其中年資未滿2年者,須勾選2篇論文數;年資滿2年且未滿3年者,須勾選4篇論文數;年資滿3年者,須勾選6篇論文數。
(d) 以上(b)及(c)應至少符合其中一項。
4.該年度曾申請國科會補助之大專學生研究計畫者,惟第一年新進人員不受此條件限制。(註:申請112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者)
5.近三年(2020.01-2022.12)以第一或通訊作者發表之年平均論文數高於或等於3篇以上者。期刊領域排名前5%,或IF值大於等於12之論文,每篇以2篇計列;期刊領域排名前1%,或IF值大於或等於20之論文,每篇以3篇計列(本要點所指論文指收錄於Web of Science™ Core Collection之original article為準,且一篇論文只計列一人一次)。
(二)獎勵人數:以不超過本校編制內專任教師的20%為限。
(三)本要點已針對就論文獎勵金補助方式進行修正,除可領取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外,亦可依獎勵排序級距支領論文獎勵,詳細支領門檻請參閱附件。
第四點、獎勵補助支給原則 (節錄):
(一)依近5年CJA (2018.08-2023.07) (正式論文、專利、技術移轉) 總積分(計算方式如附表)及執行校外計畫總經費 (校外各機構補助之研究計畫、技術移轉、產學合作實質收入)分別排序,依其佔總申請人數的百分比計算得分,CJA分項佔總分之70%,計畫經費分項佔總分之30%,依比例加總計算後再行排序;上述計算之每篇論文,每件專利及每件技轉限一人申請。(有關產學合作及技術轉移實質收入部分有任何問題,請電洽產學合作處)。
*申請人須同時符合國科會規定: (107年5月8日訂定)
依「國科會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作業要點」第三項第一款規定:
(一)獎勵對象:申請機構內教學研究人員,且於補助起始日前一年內(2022.08.01-2023.07.31)曾執行本部補助研究計畫,並具備下列資格者:
1. 符合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規定之計畫主持人,且經申請機構審核機制認定為學術研究、產學研究或跨領域研究之績效傑出者,不含教學績效傑出人員、行政工作績效卓著人員及已依相關法令辦理退休之人員。
2.如為申請機構於補助起始日前一年八月一日後聘任之人員,須為國內第一次聘任,不得為自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或學術研究機關(構)延攬之人員。
二、申請方式:
學術研究管理系統→申請作業→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申請作業→進入2023年度申請畫面
三、系統開放起訖時間:
申請開放時間:民國 112 年 8 月 14 日(週一)上午8:00起
申請截止時間:民國 112 年 8 月 25 日(週五)下午5:00止
申請表部分待研發處於系統審核通過,不得再修改資料,並請於8月25日(週五)下午5點之前,將申請表(包含資格部分及獎勵補助部分)簽章送至研發處,敬請申請者務必於系統開放時間內完成申請,逾期不候!!
<溫馨提醒您>
近三年以第一或通訊作者發表之文章,一篇論文只計列一人一次。
EX: 如該篇論文已由第一作者 (或通訊作者)勾稽,則同篇論文通訊作者(或第一作者)則無法再重覆選擇該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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