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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國科會「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113年第一期申請案自113年3月1日起受理線上申請,逾期恕不受理,請查照。

說明

有意申請者,敬請提前來電(分機1501)告知並於113329(星期五)上午八點前完成國科會系統線上相關申請,逾期不候!!

來文機關: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發文字號:科會科字第1130009908號

一、旨揭補助113年第一期作業期程如下:
(一)線上系統開放受理申請日期:113年3月1日(週五)起至113年4月1日(週一)止,以申請機構線上彙送本會時間為憑。申請機構編制內之專任教學、研究或技術人員(以下簡稱會議主辦人),得向申請機構提出申請,並應先於本會網站首頁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申請、上傳資料並繳交送至機構,再由申請機構審核通過相關資格與文件後彙整送至本會,毋須另行備函;申請機構得依審核作業需求於系統設定提前截止時間。
(二)申請之研討會舉辦日期:須為113年4月1日起至114年9月30日間舉辦之研討會。獲本會核定補助案件所需費用均由申請機構先行墊付,俟研討會辦理完成後再向本會歸墊補助經費,毋須俟審查結果公告後再舉辦研討會。
(三)審查結果預定公告日期:113年6月1日(必要時得予展延)。

二、申請本補助案注意事項如下:
(一)為鼓勵與國際學術組織聯合舉辦大型國際學術會議;申請時請詳填外籍專家學者參與人數及國家數,且至少應有兩個國家或地區之外籍專家學者來臺參與研討會,但不包含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
(二)因應研討會運用數位化技術辦理之需求,外籍專家學者或與會人員如以視訊或其他數位科技方式參與會議,可視為親自出席,規劃補助費用項目時請整體考量實體或視訊等會議形式之需求。
(三)為支持女性科研人員參加國際學術研討會,及鼓勵申請機構提供照顧幼兒之措施,本補助項目得依實際需求提供托兒服務經費。
(四)經本會審查未獲推薦之申請案件不得提出申覆,其餘規定請參考本補助作業要點及相關資訊(網址:https://www.nstc.gov.tw/sci/ch/detail/1360c09c-0890-47ae-9275-cecefe5a3167)。

三、本補助案聯絡資訊:
(一)補助作業要點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本會科教國合處承辦人孫小于科員,Email:hysun@nstc.gov.tw。
(二)本會學術研發服務網系統操作如有疑義,請洽本會資訊處客服人員,Email:misservice@nstc.gov.tw;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02)2737-7591、(02)2737-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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