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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大專校院延攬特殊優秀人才措施」乙份,自即日生效

說明

國科會今日(6/7)宣布新訂「補助大專校院延攬特殊優秀人才措施」。各校未來在延攬特殊優秀人才時,得隨時向國科會申請,經國科會審查通過者,除了學校薪資外,專任助理教授級每年可獲得補助新臺幣30萬元、副教授級60萬元、教授級更可高達90萬元,補助期間最長為3年。國科會每年將投入2億元,預估未來每年至少約可補助延攬170人。
自99年開始實施,依規定外界俗稱為彈薪方案的「獎勵特殊優秀人才措施」,申請人須已被聘為校內教師,再向國科會申請。國科會副主委孫以瀚表示,國科會此次新訂辦法是專門針對新聘教師。學校可在與國外學校競爭人才,尚未被學校延攬進來時就可向國科會申請。國科會採隨到隨審制,可事先預核補助金額,未來只要學校成功將人才納編為專任人員後,即可獲得這項補助。若人才最後並未選擇該校,則必須註銷。為避免新制被用於校際間挖角。國科會新制嚴格限定,受延攬人年齡須在五十五歲以下,且為(一)非曾任或現任國內學術機構編制內之專任教學、研究人員。或(二)於申請日前五年間均任職於國外學術研究機構。過去二年,目前的獎勵特殊優秀人才措施已獎助新聘教師四十七名。例如中山大學新聘美國光學學會會士(OSA)、中華光電學會會士(PSC)及馬利蘭大學傑出教授研究獎的陳永睿教授回國任教;台大也自美國Oak ridge 國家實驗室新聘學術成就卓越、論文被高度引用的薛承輝教授回國任教;另外,中研院經濟所也成功聘回原擬接受澳洲Monash大學聘任的楊智鈞助理研究員回國任職。
孫以瀚表示,將來透過此「延攬特殊優秀人才」的新聘專軌,相信將協助國內各研究機構招募國際優秀人才,造福台灣學子與社會。

相關辦法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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