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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有關101年度獲國科會補助大專生參與專題研究計畫之經費申請及核銷相關注意事項,敬請獲補助學生及指導教授配合辦理。

說明
注意事項:
1.經費申請及核銷用之會計代號如附件(含校內補助款共2個檔案)。
   國科會大專生研究計畫執行期間:101.07.01-102.02.28
   校內相對補助款執行期間:101.08.01-102.02.28
2.請指導教授協助經費之申請及核銷 (請遵照學校採購法規定)。
3.研究助學金請領方式:
   上校務行政管理系統計畫人員薪資清冊管理系統研究計畫人員申請 進行聘任,聘任後請主持人每月1號~5號 至「研究計畫主持人/博士後研究員/國科會大專生費用發放設定」簽核薪資發放。
    
*系統於7/2(一)開放
*請勿再用電子公文系統聘任
4.執行研究計畫期滿一個月後,請於國科會網站線上繳交研究成果報告報告。
5.若該名學生畢業或辦理休學或遭退學,請務必告知研發處。
相關附件 下載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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