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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人文及社會科學經典譯注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並自101年11月1日生效

說明

說   明:
一、旨揭「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人文及社會科學經典譯注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為配合本會專題計畫作業要點及歷年實務作業修訂 (該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規定全文詳網頁公告),修訂重點如下:
(一)增列經典譯注計畫未獲補助者得申覆之條文(修正規定第九點)。
(二)經典譯注語文著作向原典徵求中文正(繁)體字版出版之授權範圍由台灣擴及全球出版(修正規定第十點)。
(三)增加經典譯注計畫執行期限為至多三年(修正規定第十二點)。
(四)增訂需取得原著作授權之作業流程與計畫主持人對授權時間點之選擇及權責(修正規定第十點)。
(五)經典譯注計畫成果需繳交精簡報告(供外界查詢)與完整報告(供內部審查),經審查通過出版後,始得申請下一件經典譯注計畫(修正規定第五點、第十五點)。
(六)經典譯注未繳交成果報告及未出版等違約之相關罰則(修正規定第十五點)。
二、本案聯絡人:
(一)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本會人文處:電話:02-2737-7179
(二)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小組: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2
三、本函網頁公告之附件
(一)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102年度經典譯注推薦書單
(二)國科會學者自行申請人文及社會科學經典譯注計畫構想表(學者自提書單)
(三)申請人洽詢原典著作權授權狀況之函件樣稿
(四)經典譯注計畫初、複審意見表(詳人文處網頁審查參考原則與表格)
(五)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經典譯注計畫譯稿費支給標準表
(六)經典譯注成果完整報告(譯注初稿)審查意見(詳人文處網頁審查參考原則與表格)
(七)本函電子檔
(八)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人文及社會科學經典譯注研究計畫作業要點
(九)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人文及社會科學經典譯注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修正對照表

相關附件 沒有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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