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明: 一、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102年3月26日主預字第1020100760號書函辦理。 二、旨揭函附件數額表漏列國家「馬利(Mali)」爰予勘誤,更正後數額表電子檔,請至行政院主計總處全球資訊網「主計法規」下載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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