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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99學年度校內專題研究計畫」徵求公告(至99/5/31止)

說明

說明:
一、本校為鼓勵各學術醫療行政單位同仁從事研究工作,提高學術研究水準,特依據「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補助作業要點」辦理(如附件1),公開徵求99年度校內專題研究計畫,請各計畫主持人自行下載參閱。

二、計畫申請期限為99年5月16日至5月3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有意者請填寫研究計畫表格,並於受理期限內將計畫書申請書(格式如附件2)1式2份擲交研發處學術組憑辦。

三、本次計畫審查評分標準:
1.計畫內容佔70%
2.主持人近五年內研究表現佔30% (請務必至學術研究管理系統內更新個人研究成果)
(1)生物處研究計畫案:依主持人其研究表現指數(RPI)評分
(2)非生物處研究計畫案:以各案所屬研究領域另定之

四、連結本處學術研究組網頁/法規及表格下載/並下載相關訊息 (http://www2.cmu.edu.tw/~cmcrdc/ADC/index.php)

五、本案聯絡人:研發處學術研究組 陳淑媛 小姐 (校內分機:1502)

重要提醒:(除符合本作業要點各項規定外, 請申請人自行檢視是否符合下開事項)

1.本學年度辦法修正處:
(1)第三條  申請(主持)人應注意事項:研究指數(RPI)大於或等於40者,需於當年度提出國科會計畫申請或計畫執行中始得申請。
(2)第四條  業務費項下「10.貴重儀器使用費、實驗動物代養費(兩項費用共計虛擬貨幣3萬元為限)」。(有需使用此二項費用,請務必編列)
(3)第七條  論文發表時,必須將校(院)補助計畫編號置入文章的致謝欄(Acknowledgment),且每篇期刊論文限沖扺1件校院補助之研究計畫,否則將凍結3年不得申請校(院)內計畫。(若95學年度有獲校內專題或新進計畫補助者,需符合本項之規定)

2.屬於下述二條件者,若欲申請99學年度校內研究計畫者,請務必依此次規定提出申請。
(1) 96學年度至本校服務教師,已不符新進教師計畫申請資格
(2)依據98年11月18日本校學研會會議決議,「自98學年度起,本校新進教師及研究人員學術研究經費補助辦法不再受理副教授及教授二職級申請補助,由條「申請資格」內排除。

相關附件 下載附件[1] |  下載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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